一、项目名称:新乡机务段“2021年新乡生产区废油”公开询价销售
二、项目编号:XJXS-2021-03-19-01
三、物资名称、数量、提货时间、提货地点、缴款方式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四、购买单位基本条件
购买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次销售活动暂不接受河南省以外单位购买。购买单位必须在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线上报名。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只接受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成功的购买单位的报价。
五、报价要求
1. 购买单位报价时,应针对所购包件中的物资逐笔填报价格,并最终报出总价。报价购买单位需做出以下承诺:报价购买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联系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该购买单位的报价将被宣布无效。
2.请于2021年3月30日17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拟委派的项目联系人复印件,以及报价单位资质证明、服务承诺等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后,胶装成书本状,密封送达或特快专递至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签名除外)。
4.上述报价内容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一并密封后现场送达或邮寄。
5.所有报价为自提价(含13%增值税价格),不包含购买单位应承担的提货、拆解、包装、运输等费用。
6.报价时请下载填写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新乡机务段废旧物资买卖活动报名表”、“关联企业情况声明”(见附件),作为合同签订、开具发票、退还保证金和预付款等依据。
7.报价单位须满足附件中的相关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购买单位必须对所有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公开询价销售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0.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收到购买单位的报价后被视为购买单位已核实过销售物资相关信息。
11.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销售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购买单位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询价销售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通讯方式:河南省新乡市中同路305号新乡机务段材料科
邮编:453000,联系人:许工 王工
电话/传真:0525-22153(路电),0373-2122153(市电)
技术咨询:张工0373-2122313
八、销售规则:经评审的最高价中标原则。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高的购买单位将被确定为成交购买单位。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购买单位。
在确定成交购买单位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
- 报价格式
标段号 |
报废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最高数量 |
单价(元)(不含税) |
总金额(元)(不含税) |
税率(%) |
增值税(元) |
价税合计(元)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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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